二、抗日戰爭時期日本侵略軍的破壞和戰后的調整(1937-1949年)
2 R b8 n" z' s- J3 u7 t1937年11月 5日 日軍侵占太原,晉生織染廠、西北毛織廠、晉華紡織公司及租賃的祁縣益晉染織廠先后被日軍占領。1938年3月,日軍又占領新絳縣大益成和雍裕兩廠,實行軍管理。晉生織染廠被改為軍管理第一廠,祁縣益晉染織廠改為軍管理第十一廠,晉華紡織公司改為軍管理第十二廠,西北毛織廠改為軍管理第十六廠,新絳大益成紡織公司改為軍管理第三十三廠,雍裕紡織公司改為軍管理第三十四廠。1942年結束軍管,委托日本公司管理。同年4月1日,在太原成立山西股份公司,由13家日本公司,出資8000萬元接管山西所有工礦企業。鐘淵紡紗公司接管原軍管理第一廠和第十六廠,分別改為太原紡織廠和太原毛織廠;東洋紡紗公司接管原軍管理第十二廠,改為榆次紡織廠;上海紡紗公司接管原軍管理第十一廠、第三十三和第三十四廠,改為祁縣織染廠、新絳紡織一廠和新絳紡織二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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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軍占領時期,山西紡織工業遭到嚴重破壞。1943年新絳紡織一廠(原大益成紡織廠)被日軍將主要設備拆卸裝箱運走,其余設備搗毀煉鐵。新絳紡織二廠(原雍裕紡織廠)的紗機全部搗毀煉鐵,布機裝箱運走。祁縣織染廠(原益晉染織廠)的部分設備被搗毀,動力設備也遭破壞而停產。1943年全省棉紡錠只剩4. 77萬余枚,織機剩729臺,棉紗產量9971件,棉布產量491萬米,分別為1936年的67. 5%、49.4%、26%和12.5%。2 W \* H7 }9 p. L/ `& ~+ O. e
+ U2 H- d1 _% e* e- F6 P! F$ {! }6 y抗日戰爭勝利后,榆次紡織廠(含祁縣織染廠)、太原紡織廠、太原毛織廠、太原棉織廠(含榆次振華棉織廠)、太原制服廠、太原棉毛織造廠等由西北實業公司接管。1946年榆次紡織廠僅開出1. 6萬余錠,且只開一班。到1948年夏,該廠1. 8萬錠設備及發電機等被移到太原。 o$ ~5 o A9 |* d' {% r* C6 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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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8年8月榆次解放。1949年1月,榆次紡織廠歸華北人民政府管理,改名為晉華紡織廠。4 \6 _9 j8 r$ e9 @1 q;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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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4月太原解放,除1. 2萬枚紗錠被燒毀外,其余機器又搬回晉華廠。1950年1月,開出2. 6萬錠和492臺織布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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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解放后,成立太原紡織公司,管轄晉華、晉生、太原棉織(含榆次振華)等廠,當年生產棉紗1.48萬件,棉布15. 67萬匹。該公司下屬的還有太原毛織廠和太原棉毛織造廠(針織企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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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H5 Z( i7 f2 c. B. k到 1949 年底,山西省紡織企業主要集中在太原(含榆次),共有棉紡錠3. 8萬枚,織機 741臺,毛織機43臺,織襪機75臺,針織機15臺,縫紉機310臺,遠遠低于1936年的水平。1 B9 t5 U3 x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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