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輪班長的職責、權限、工作內容、標準要求及檢查考核辦法。適用于輪班長的工作業績的評價與考核。
4 s) F4 u- K+ ~+ {/ N9 m2 B二、職責與權限 * x% u4 V& `8 ?
1、在公司、分廠及主任的領導下,對本班的生產、設備、人員負全面責任。
2 `' n% D5 _: O1 n1 k! k2 ]2、在車間主任不在崗時,代替主任對本班管理工作行使全面負責的職能。 6 G1 }1 s8 {2 d- ]: O8 @* u0 A- a' I2 O
3、對本班的生產、設備、運轉狀況、信息反饋等保持正常完整。 ' D# @2 j& x4 K9 g* U# y) m
4、組織本班人員積極參加政治、業務學習活動,提高政治素質和操作水平。
& C2 K, G# e3 u0 B4 N5、負責對本班人員工作成績的考評,并將結果上報車間。 7 m4 u( Y2 @3 l; x# R' V
6、對違反企業各項標準的行為有權檢查、杜絕和監督執行。 4 e7 G4 a% m9 V( H% f
7、對本班人員調動、生產安排、獎懲、先進的評比有權作出決定和建議,報主任審核,批準后執行。 |